2008年11月26日星期三

杀吧,不要以正义的名义 08.11.26 (转载)

爱杀就杀吧,可以痛快点,多大点事啊,没有人会在意的,放心大胆的做吧。灭掉个吧生命,既不是第一千一万次,也不是最后一次,当战车碾过年轻人的身体时,你们一个都没犹豫来着。

既然你们早已清楚地知道罪恶不会带来丁点的惩罚,既然谎言是唯一的方式可能延缓死亡,既然在这片荒原上永远长不出正义的草来,那就再没有什么理由可以真正 阻挡住你了。想通过“合法的渠道”与最高人民法院要“事实真相”,谈“公平与正义”,那是与虎谋皮令人耻笑。今天有谁能够说出,国家与贼有何区别,如果说 公检法是婊子,那是对卖身服务行业的污蔑。

你拥有全部的权力和财富,河流山脉,拥有这块土地上可以看得到摸得着一切,一切的光荣和欢乐都属于你,你不会郁闷的。为了百年千年天荒地老的宏图大业的长治久安,痛快地抓,痛快的杀吧,不要再告诉人们你释放了多少西藏人,不要再说分赃大了点,几万个亿就 “一定要有透明的民主程序”。还有谁会相信废话。在这里除了十恶不赦的权力,剩下的皆是傻逼,这是一个关于共和国的完整的版本。

杀吧,不要用正义的名义,那是在羞辱一切。没有一个政权会在意它将会被轻蔑地记住。

1 条评论:

Andy 说...

到底还是无法改变的事实。的确,杀人就是需要偿命,但是国家,司法,政府,警察,从这件事情中只能被我们这些想知道真理的人所识破。一个生命在国家机器之下只是一粒沙子,想弹走就弹走,但是当成千上万粒沙子一起吹来的时候(气象上叫沙尘暴),总会有沙子会吹入眼睛中,即便某些人眼睛里揉不得沙子--比如杨佳,总会给那些人带来深刻的影响,让他们的地位受到动摇。
Aiweiwei说的很不错,杀吧,随便你,但不要用正义的名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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